(五)连州市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
来源: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0-10-28 11:02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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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连州市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
序号 | 公开事项 | 公开内容(要素) | 公开依据 | 公开时限 | 公开主体 | 公开渠道和载体 | 公开对象 | 公开方式 | 公开层级 |
一级事项 | 二级事项 | 全社会 | 特定群众 | 主动 | 依申请公开 | 县级 | 乡、村级 |
1 | 综合业务 | 政策 法规 文件 | 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、《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》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九条、第十五条 |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| 连州市民政局 | 政府网站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|
2 | 监督 检查 |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| 《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十九条 |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| 连州市民政局 | 政府网站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|
3 |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并发给低保证 | 政策 法规 文件 | 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》、《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(试行)》、《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》、《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》、《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》 | 《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九条、第十五条 |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| 连州市民政局 | 政府网站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|
4 | 办事 指南 | 办理事项、办理条件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、申请材料、办理流程、办理时间、地点、联系方式 | 《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》第九条、第十五条;《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》第三、第四条 |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| 连州市民政局 | 政府网站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|
5 | 审批 信息 |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| 《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》第二十条 |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| 连州市民政局 | 政府网站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|
6 | 批准特困供养待遇 | 政策 法规 文件 | 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》、民政部关于印发《特困人员认定办法》的通知、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》的通知、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》 | 《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九条、第十五条 |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| 连州市民政局 | 政府网站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|
7 | 办事 指南 | 办理事项、办理条件、救助供养标准、申请材料、办理流程、办理时间、地点、联系方式 | 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》第三大点第五小点;《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九条 |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| 连州市民政局 | 政府网站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|
8 | 审批 信息 |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| 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》第二大点第二小点第6段 |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| 连州市民政局 | 政府网站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|
9 | 临时救助 | 政策 法规 文件 | 《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》、《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》、《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》 | 《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九条、第十五条 |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| 连州市民政局 | 政府网站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|
10 | 临时救助 | 办事 指南 | 办理事项、办理条件、救助标准、申请材料、办理流程、办理时间、地点、联系方式 | 《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》第九条、第十五条;《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》第三条 |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| 连州市民政局 | 政府网站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|
11 | 审核 审批 信息 | 临时救助对象名单、救助金额、救助事由 | 《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》第二点第4段、《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》第三条 |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| 连州市民政局 | 政府网站 | √ | | √ | | √ | |